2011年为推进我县文化事业发展,着力打造“尹珍文化”品牌,更好的保护和研究“尹珍文化”。经县编委会议研究,并报市编办批复,同意设立正安县尹珍博物馆,与正安县文物管理所合署办公。
2013年6月27日县编委会议研究,为进一步规范文物管理,有利于文物保护工作。经同意将正安县文物管理所(尹珍博物馆)更名为正安县文物保护管理所(正安县博物馆)。
2020年12月17日县委编委会议研究,为进一步加强文化事业发展工作,同意正安县博物馆与正安县文物保护所实行“两块牌子、一套人员”的管理体制,其机构规格与正安县文物保护所保持一致。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。